盖佳龙:而今迈步从头越——从法官到律师的心路历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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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思想有多远,你就能走多远。

       如果人生都能够向着自己定下的目标和理想前进,那么这一生将有着非常的价值和意义。

       2019年的12月,对我的一生而言,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的特别年月。12月24日,我院政工科负责人拿着组织部批准退休文件,笑着对我说:"盖庭长,从今天起,你自由了,不用再签到,想去哪里就去哪里。”我顿时觉得整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,期望着的这天真的到了。

       真能如政工科负责人所言,我自由了么? 回到办公室收拾物品,面对工作了几十年的办公环境伤感之余,拟定了一个读书计划, 新挑战才刚刚开始呢。

       为什么从法官做律师呢?这个法律界多年来普遍关注的话题,对许多年轻法官来说,或许会经历复杂、纠结、甚至痛苦的过程,而后作出选择。对我而言则简单,我满三十年工龄光荣退休。而在二十多年前,我就计划着什么时候做律师。

       1994年,我以本地区律师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,做律师的想法就已经开始。从书记员到庭长、员额法官、退休,整整三十年,一路走来,坎坷磨难,收获满满。从事民商工作二十七年,为增加阅历和提升能力,为未来做律师准备,特申请到刑庭工作了近三年。很多年前,因为行政庭人员少,有一年多时间被行政庭招募去参加合议庭。很多年前,民庭曾经还承办过一段时间由自己审理案件的执行。作为庭里精壮劳力,被庭长加盖庭里公章的一纸任命为“执行组长",由此也和庭里另一个精壮劳力承包了差不多两年自审案件的执行。早上开着那辆挂着警灯的边三轮,左腰别着BB机,右腰佩带着六四四手枪,带着拘留手续在都匀的大街小巷寻找着被执行人。傍晚回来时,头发和腰间别着的BB机蒙上一层厚厚的灰,在心里却是那么的欢欣,再加上庭长的一句赞赏,觉得人生事业已经快达到巅峰。这 段单纯的工作和生活作为美好的记忆永远留在了心中。这些经历,让我懂得了一个和谐而具活力工作环境的重要。

       时光如白驹过隙,转瞬即逝,年岁渐长,年复一年。收案审案,开庭判决,审理及参加审理案件数千件,解散和挽回了许多婚姻家庭,解除和确认了很多合同,判决不少的被告人有罪服刑,也曾与检察官沟通,检察院撤回起诉。欣慰于基本得到胜败双方当事人认可,高兴于我所任职法庭,是出人才最多部门之一。对于年轻人我鼓励多读书学习,我庭是本院通过遴选进入上级法院人员最多部门,另有几人已经辞职先我成为一名律师。在这些期间,在职就读法官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、贵州省委党校,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。这些经历,让我懂得,财富不一定非要追求越多越好,职位高的人太多,我们永远赶不上,随遇而安就好。在这些期间,我一直悄悄做着律师梦。2019年8月,工龄三十年,几番努力,终于有条件去完成我的律师梦了。

       离开法院之后,突然发现法官原来是那么的高大上,威武霸气,受人仰慕。振作精神,开始学习做律师,熟记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;认识到律师的生存与发展得益于他人和社会,服务于人、回馈社会是律师应尽的本质。

       做律师时间还短,严格来说,是做实习律师时间还短,对律师工作认识有限,但对于一年实习期和两年回避期的影响则有深刻体会。只是希望在判决书上署名从后排移到前排,但法官法和律师法都予以了拒绝,两年内判决书都不能以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名义出现我的名字,我也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向其他律师学习。

       从法院出来的法官,诉讼业务这一块,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,对案件的认识,诉讼过程各个环节和细节,都耳熟能详,信手拈来。而对于非诉业务,除了对法律规定有所了解外,对流程则陌生得很。律师的主动性和法官的被动性使二者行为思维上存在重大差别,律师为实现委托人利益主动适用法律,宁愿排队排号也要等待法院的立案,法官则对律师提起的案件审理结果负最终责任,并希望案件能够达成和解,三方共赢。法官可以审理好一个合同纠纷案件,但能不能为聘请方草拟、审查好一份合同?能不能为企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?能不能帮助企业及高管准确识别和防范民事诉讼风险、刑事法律风险?能不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尽可能维护委托人的利益?答案是肯定的,前提是必须继续学习。

       社会中每个人都期望自己的价值获得他人和社会的认可。在三十年法院工作,二十八年法官生涯中,过得平凡而充实。律师梦已经开始,谨遵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实现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。繁花落尽,洗尽铅华,我的追求仍然是平淡而充实,无论何时何地,都当保持积极、良好心态,以善良、宽容、真挚对待人和物。无愧于心,不负韶华。

作者简介

       盖佳龙: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律师,退休法官,研究生学历,1989年8月于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毕业,分配至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副庭长、庭长、员额法官。从事民商审判工作二十七年,刑事审判工作三年。先后深造就读于国家法官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、贵州省委党校。

——编审:石仁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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